变量
在Java中,每一个变量属于一种类型。在声明变量时,变量所属的类型位于变量名之前。每一条声明语句都必须以分号结束。变量名必须是一个以字母开头的由字母或数字构成的序列,变量名对大小写敏感,没有长度限制,但不能是Java保留字。在一行中可以声明多个变量,但逐一声明每个变量可以提高程序的可读性。
变量初始化
声明一个变量之后,必须用赋值语句对变量进行显示初始化,千万不能使用未被初始化的变量,否则Java编译器会报错。12int abc ;System.out.println(abc); // Error—variable not initialized
要想对一个已经声明过的变量进行赋值,就需要将变量名放在等号(=)左则,相应取值的Java表达式放在等号的右则。12int abc ;abc = 12;
也可以将变量的声明和初始化放在同一行中。1int abc = 12 ;
在Java中可以将声明放在代码中的任何地方,但最好放在靠近变量第一次使用的地方。
常量
在Java中,利用关键字final声明常量。关键字final表示这个变量只能被赋值一次,一旦被赋值之后,就不能够再更改了。习惯上,常量名使用大写。如果希望某个常量可以在一个类中的多个方法中使用,通常将这些常量称为类常量,可以使用关键字static final设置一个类常量。类常量的定义位于main方法的外部。因此,在同一个类的其他方法中也可以使用这个常量。而且,如果一个常量被声明为public,那么其他类的方法也可以使用这个常量。